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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glou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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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宗楼
手机:13930028006
电话:0310-7125666
电话:400-065-8006
邮箱:zhangzonglou@163. com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镇东三家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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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宗楼建筑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新材料研发、建筑设计安装、建筑物流管理、建筑品牌营销策划、特许建筑超市加盟招商、行业人员研究培训等多位一体的、涵盖建筑企业及建材产业经营的专业建筑超市管理机构,公司汇聚了众多具有丰富建筑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专业素质的各类专业高级人才,现我公司诚邀天下有识之建筑及商业精英人士加盟合作。

  加盟优势

  1、区域保护优势:对每个加盟伙伴采取特许区域内的排他保护政策,使加盟伙伴独享当地市场,确保投资获得丰厚回报。

  2、技术服务优势:对加盟伙伴免费提供培训辅导,使您快速掌握建筑超市系统运作的脉搏。高品质是塑造品牌的基础,宗楼建筑深知这一点,“追求高品质”已经融入宗楼建筑的血脉之中。宗楼建筑旗下拥有国内一流的建筑超市管理、营销、空间设计、培训等专家,为您做坚强后盾,并享受加盟后的各项专业服务,告别孤军奋战的时代。

  3、诚信是特许经营的第一前提,更是宗楼建筑的生命。宗楼建筑严格遵守2005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开展连锁经营,真正把“加盟伙伴成功才是宗楼建筑的真正成功”的经营理念贯彻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全力以赴支持加盟伙伴的生产经营,通过无微不至的服务确保加盟伙伴创业成功。

  4、加盟伙伴的成功才是宗楼建筑的真正成功!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加盟伙伴的利益,真正实现“双赢”,宗楼建筑从多个方面对加盟伙伴进行保护:严格的区域保护,全面的培训支持,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退出机制。宗楼建筑的目的是为加盟伙伴提供一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平台。

  5、宗楼建筑擅长现代整合营销。宗楼建筑在营销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宗楼建筑深刻领悟现代营销的精髓,在已经形成的国际一流营销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营销创新,为中国建筑超市行业带来了新理念、新思路,把中国建筑超市行业的营销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加盟伙伴的成功,才是宗楼建筑真正的成功!

  加盟合同书

  甲方:邯郸市丛台区宗楼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甲方管理体系,利用甲方的商业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从事宗楼建筑超市站的经营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特许加盟经营权的授予

  1、甲方拥有“宗楼建筑”合法注册的商号,受法律保护。在多年的商业管理顾问工作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条款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拥有的“宗楼建筑”商号、商标、图形及文字、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和专有技术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

  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甲方同意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荣誉与乙方共享,以支持乙方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加盟条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希望加盟“宗楼建筑超市”体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多年商业管理经验;

  2、具有从事建筑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储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

  4、愿意遵循宗楼建筑统一的商业管理模式,认可宗楼建筑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三、加盟保证

  1、甲方保证

  ①甲方保证以特许经营方式授予乙方的商号、品牌、文字、图案标识、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为甲方所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②甲方保证于合同期内在__ __区域内,除乙方外不授权第二家使用“宗楼建筑”商号、品牌、VI系统、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资源。

  ③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指导项目管理顾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乙方保证

  ①乙方同意以加盟人的身份,接受甲方授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地域使用“宗楼建筑”品牌、文字、图案标识、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无形资产。

  ②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将甲方的管理模式、制度规范、专业技术等信息及相关的商号、商标、标识、图案、文字转交第三人使用,或者告知第三人。

  ③乙方保证在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制度规范以及从事各类建筑超市经营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四、费用

  1、加盟费保证金:乙方获得甲方特许加盟权(包括无形资产、技术资源、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的使用权)须一次性交付加盟费万元,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时无息返还)。于本合同签订10日内一次付清。在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保证金后,本协议书正式生效。

  2、年度管理费:在乙方使用宗楼建筑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经营理念、商业技术、管理模式、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的同时,甲方提供专业培训和专业技术指导。甲方按年收取乙方的年度管理费为每年万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所交加盟保证金和年度管理费均不受任何情况的影响,不增、不减、不退。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在乙方未给甲方带来第三方法律责任,甲方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所缴纳的加盟保证金。

  4、费用承担:因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或乙方项目地指导工作,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按次支付给甲方。

  5、如乙方因违法经营或违反本协议及的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加盟

  时,则乙方所交纳的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甲方概不予退还。

  五、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依法享有“宗楼建筑”商号、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模式等著作权。

  ②甲方在其商号、商标、运营规范、管理模式等专有权受到第三方侵害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或协助。

  ③当乙方未遵守本协议,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损害甲方的声誉,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④甲方在未能知晓乙方项目收费情况,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商业顾问收入进行调查和审计,有权向乙方收取应得的利益分成。

  ⑤甲方将依照《宗楼建筑加盟章程》每年度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⑥甲方有权对乙方签订的管理顾问合同进行审核和备案。

  2、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权、著作权以及管理思想、管理体系、运营规范与乙方共享;

  ②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一到两次专业培训;

  ③甲方对乙方服务的每个项目,提供现场专业指导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④及时接受乙方其他各项咨询;

  ⑤协助乙方进行个别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工作。

  3、乙方的权利

  ①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商标、商号以及商业管理模式、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②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市场开发、项目洽谈方面的支持。

  ③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项目管理顾问中的专业指导。

  ④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⑤乙方有权参加甲方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4、乙方的义务

  ①在甲方的协助、配合下,乙方在加盟合同签订60天内,须完成加盟企业注册、营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和办公场地,全面开展工作。

  ②自觉遵守甲方加盟合同、章程的约定,遵守甲方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③承担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全部费税,并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交纳税金,承担违法经营带来的法律责任。

  ④维护“宗楼建筑”的名誉及企业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商标及其商业管理模式、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第三方侵害甲方的名誉和形象时,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⑤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保守双方合作秘密,不得将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商业管理模式、制度和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⑥乙方应在经营中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⑦按时向甲方支付加盟保证金、年度管理费及甲方应得的利益分成,及时承担并支付甲方指导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开支等。

  ⑧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项目商业顾问服务的经营收入状况,协助甲方完成必要的检查、审计工作。

  ⑨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授权转交给他人,或再授权给他人,也不得与其他企业再签订类似加盟合同。

  ⑩合作期限内,乙方有义务每季度或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书面报告。

  5、培训与指导

  1、为使乙方能良好经营,在开展工作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商业管理模式、制度、规范和专有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

  2、乙方在营业前应派遣两名或以上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4、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

  5、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收入分配

  1、由甲方开发签约的项目,交与乙方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一次性按照系统定价支付甲方业务费用,项目款项由乙方支付给项目部人工费和总部材料款后,剩余的利润由乙方获得并承担相关税费。

  2、由乙方开发的项目,项目收入,甲方不予收取。如需甲方协助开发,管理费分配标准视甲方派驻乙方项目专家人数另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3、当乙方在项目的实际收入与合同金额不符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方的付款证明,甲方则按乙方的实际收入,按比例分配。

  七、法律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加盟保证金、年度管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名誉,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管理体系等无形资产的损失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应将理由和要求书面告知对方,被要求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争议的发生,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知识产权

  1、合作期未满,若因乙方原因终止合作或乙方擅自解约,则乙方须对已经使用的甲方商号和知识产权给予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乙方已交纳的加盟保证金和年度管理费概不退还。

  2、合作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宗楼建筑”品牌,和生产销售甲方的专利产品。但甲方在合作期间为乙方培训和服务协助工作所传授的知识、经验、方法、技巧等,乙方有权使用,且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九、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最低合作期限为年。甲、双方经协商确定的合作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在合作到期30天前提交书面文件,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十、合同补充、调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①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②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③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④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⑤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规定进行费用清算。如乙方未能支付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商标、商号以及商业管理模式、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5、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7、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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